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定:高等学校应设立图书馆情报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为了有效地发挥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协调我校教学科研与图书情报工作之间的关系,为图书情报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活跃学术氛围,特设立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
二、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范围:
1.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图书馆馆长的工作报告,反映师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学校图书馆情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学校领导提出改进图书情报工作的建议。
2.课程设置情况及科研课题立项情况,了解各重点课程及科研项目,图书馆书刊采访员要负责收集学校教学重点课程课题所需的图书情报资料。
3.各专业系(部)的图书情报委员会成员要负责收集本系(部)的图书情报需求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图书馆。
三、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一人,由图书馆馆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务处副处长、各专业系(部)主任及图书馆部分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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