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2001 年10月)
1.衣着整洁、大方,不准穿拖鞋、带钉皮鞋、背心、短裤上班,在服务岗位上不得带墨镜。
2.保持工作岗位的整洁、卫生,开馆前整理桌椅,做好迎接读者的准备。
3.保持办公室、阅览室的安静,不得聚堆聊天、谈笑、打闹,工作上有问题要商量的应尽可能压低嗓门,以免造成噪音影响读者。
4.职工在岗位上要精神饱满,坐立姿势要自然,不能趴在桌子上或坐在阅览台上。
5.坚守岗位,遵守制度,上班时不得在岗位上接待客人或带小孩、干私事,不准因看书、看报而妨碍工作。
6.接待读者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尊重读者,主动与读者打招呼,严禁低头做事不理睬读者,或者对读者指手划脚、评头论足。
7.解答读者咨询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怠慢不急躁,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提供可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不能敷衍搪塞、欺哄读者。
8.尊重读者,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尽量满足读者要求,不得与读者争吵;工作中出现差错,应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规定的读者要好言规劝,耐心解释,不得恶言训斥。
9.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待读者一视同仁。
10.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应积极负责办理,不要推给别人或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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