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推荐“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要求,我校于近期开展评选申报,请各总支按照文件要求推荐同学参与评比,并指导参评学生认真填写申报表和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现将有关推荐候选人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奖项名称和我院推荐名额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广西候选人共18名。
2.“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我院候选人共1名。
二、奖励、资助办法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的资助,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1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的资助;
8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的资助。
2. “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获得者获得2000元的奖励。
三、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生。
(二)推荐条件: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3.本人的自强事迹必须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4.每所学校限报1人,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2.“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
家庭经济困难,月提供生活费低于200元,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四、推荐步骤
1.各系推荐候选人人选
2010年1月13日——1月15日中午为各系推荐候选人时间,要求所推荐人选必须在系内先公示1天才能上报院团委。
2.院团委评审
2010年1月15日中午——1月17日晚上为院团委评审、候选人在全院公示时间。
3.产生我院候选人
在全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院团委将在2010年1月18日把我院候选人上报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区学联。
五、其他要求
1.2009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可从钦州学院网站校内公告处直接下载。
2.自强事迹的撰写可登录“中国校媒网” http://star.chinaumu.org/ 参考“自强故事”专栏。
3.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报送到院团委,逾期不候。同时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电子版至院团委公共邮箱qzxytw2008@163.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某某系申报自强之星”或“新东方助学金材料” )。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二者不可缺一,如材料不完整,视为自动放弃。
4.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200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提供“2009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登记表”1份、系里公示意见1份;
(2)报名“2009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 候选人的提供“2009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1份、家庭情况和在校表现1份、系里公示意见1份。
院团委
2010年1月11日